每周追求: 一月第四周

Jan 26, 2014 by

本週經節:

馬太福音 18:19:『我又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中間若有兩個人在地上,在他們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諧一致,他們無論求甚麼,都必從我在諸天之上的父, 得著成全。』

馬太福音 18:20:『因為無論在那裡,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裡,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』

信息選讀: 

简单说来,祭司实行的生活,就是一面常常个人亲近神,另一面常常和众圣徒一起亲近神。换句话说,就是众圣徒都要到至圣所里过生活。众人都要学习操练灵,运用灵,全人回到灵里,与神交通。千万不要以为,至圣所仅仅是在天上。从主观一面说,今天的至圣所乃是在我们的灵里。我们的灵就是至圣所,神就住在我们灵里。不仅如此,当我们大家聚集在一起时,若是个个的灵都出来,大家的灵相调为一,这个相调的灵就是神的至圣所。

马太十八章十九节:“你们中间若有两个人在地上,在他们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谐一致。”我们如何能和谐一致呢?唯有当我们众人在一起,祷告再祷告,直到众人的灵都出来,并且相调为一,那就是真正的和谐了。这个和谐相调的灵,就是神的至圣所,神就住在其中。所以,一有这种和谐的光景,就有主的同在。(20)

总之,众人要过祭司的生活,就要常常回到至圣所祷告神。过至圣所的生活,使众人满了神的形象,满有神的权柄,并且在灵里相调为一,建造成为神的居所,结果神的计划就得以完成。所以我们说,祭司乃是唯一的一班人,能叫神的计划得到完成。(祭司职分与神的建造,第十二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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