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周追求: 九月第三周
本周经节:
罗四25 『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,复活是为我们的称义。』
信息选读:
在罗马四章二十五节,我们看见基督乃是我们得称义的因素。基督为我们的过犯在十字架上受死,履行并完全满足神公义的要求。神使祂从死人中复活,强有力的证明神满意基督为我们的死,我们因基督的死得神称义。现在神可以因基督而悦纳我们。
这位复活的基督不仅在诸天之上,也在我们里面分赐生命,使我们得著称义的生命。我们借着相信基督,就接受祂作我们客观的义,在客观一面在神面前得称义。我们也接受基督作复活的生命,使我们凭这生命而活,并活出基督作我们主观的义;因此,我们可以在主观一面蒙神称义。这主观的称义乃是我们凭复活的基督所过的生活。
我们不仅有客观的称义,也有主观的称义。基督作为我们得称义的因素,为我们的过犯被交出,钉了十字架,为要满足神公义的要求。然后祂为着我们的称义而复活,作为神满足的证明,使神悦纳我们;祂也作为复活的生命复起,使我们过一种能得神称义且总是蒙神悦纳的生活。今天,在复活里的基督乃是我们的称义。(新约总论第十册,二三至三五页。)